已经购买的期房可以退,但是须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在撤销合同后,也能退房。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理退房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的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因素,也可以是人为、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震、水灾、海啸等,人为、社会因素包括战争、政府政策等。当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2、开发商违约、违法的
开发商违约包括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购房者需注意保留开发商违约证据,向开发商提出解约。根据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开发商经购房者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3、房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
《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出现重大问题的,例如楼体出现倾斜、墙体开裂、渗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主体结构不合格的等多种情况。如果合同中相关约定,先按合同上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需要经过专业机构对问题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确属房屋质量问题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4、开发商没有卖房资质的
如果是期房项目,开发商只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开盘卖给购房者。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将房子卖出的,购房者可无条件退房。
5、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