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试点暂时还没有开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具体试点地区将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还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试点地区房地产税税率、计税依据、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将在前述文件中逐步明确。
房地产税将在哪些城市进行试点?
试点期限是五年。中国城市总量是672个,按二十分之一的比率计算,五年内试点的数量预计不超过35个。因为是“试点”,五年内大部分地区都不在征税范围内。
第一批试点城市,大概率在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浙江、深圳、厦门、海南等省市进行。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曾建议在深圳、海南、浙江进行房地产税扩大试点。
深圳要创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行示范区,海南要在全岛建设全球最大体量的自由贸易港区,浙江要率先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些中央寄予厚望的行政区,都有较好的条件和现实紧迫性去加入先行试点范围。
因此,这几个地方作为第一批城市进行试点的可能性非常大。
另外,已经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上海和重庆也将有可能进行房地产税试点。
被列入试点地区的城市,接下来的5年内将会迎来房地产税的实质动作。
房地产税向谁征收?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为什么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房免于房地产税?
原因在于农村房并不具备开征房地产税的条件,农村房产基本上是自住房产。另外,农村居民平均收入低于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