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先需要递交公证申请办理,递交申请办理的另外,需要出示有关的材料,比如当事人身份证·房子产所有权证·结婚证书·房产买卖合同书等。
2、公证单位审理公证申请办理以后,刚开始开展审批。审批的全过程中材料不够的需要不交相关资料。
3、在审批全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匹配公证手续的花费,后便是公证单位出示公证证实。
哪些房地产交易必须公证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的遗嘱在遗嘱类别中具有封顶的法律效力,易于遗嘱人去世后其子女凭此继承房产和解决纠纷。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手续。
公证处公证范围
1、《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3、此外,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公证;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