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投靠入户:将户口迁入苏州千灯区、苏州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苏州陆家区、张浦区、玉山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苏州千灯区、苏州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的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苏州陆家区、张浦区、玉山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苏州落户政策
1、人才落户: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投靠落户:投靠落户主要有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夫妻投靠、其他类型投靠入户几种情况。其中夫妻
(1)子女投靠:
1)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3)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2)老人投靠:
1)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3)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3)夫妻投靠: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