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
征收标准如下: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三无人员(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0.5%。
3、若客户情况以上两种情况均满足,则按照高档住宅标准征收房产税且无免税面积。
几套房要征收房产税?
1、首套房就要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的定义来看,房产税就是以房产作为征收对象征收的税费,因此房产税的征收和几套房屋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有房屋,那么就需要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一般从首套房开始就需要征收房产税,那么自然房产越多,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就越多。
2、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有产权的需要征收房产税。
个人独栋别墅的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拥有个人独栋别墅产权的需要依法向国家缴纳房产税。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3、个人拥有的高档住房需要征收房产税。
高档住房的认定标准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2倍)以上的住房。
4、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需要征收房产税。
原则上讲,个人不管有无户籍,有无职业,有无工作,只要新购了第二套住房,那么不管这个住房是高档住房还是低档住房,都需要缴纳房产税。
总的来说,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如果购房者要购买多套住房或投资外地房产,要注意当地有没有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了解要缴纳的税费后再决定购房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