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拆迁行政法对于临时安置补偿的标准没有做出一个准确的说明,通常是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等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的拆迁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规定。如有些地方的发放标准是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而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另外从各地的规定来看,临时安置补偿的发放方式通常是由拆迁人按月进行支付,当然也可以按照拆迁协议上协商的标准进行一次性的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需注意的事项
1、明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拆迁当事人和拆迁房屋等具体内容,如拆迁当事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身份证等信息;如房屋的地点、结构、面积以及附属设施等信息。
2、补偿方式的选择
从上文中可以得知,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现金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但这只是包含了大多数的情况。其中有两种情况,被拆迁人无权选择补偿方式,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直接给予现金补偿;二是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房屋估价
在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实行现金补偿的方式,就需要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同理需要实行产权调换的时候,也需要评估出与被拆迁房价值差不多的调换房屋,以便作为结算差价的依据。当然,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进行评估。
4、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
安置补偿协议生效的条件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拆迁单位签订各项拆迁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而安置补偿协议就是明确拆迁安置补偿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关系而签订的协议。而在此协议中必须要包含拆迁当事人的单位、经办人姓名等信息,协议双方也必须签名盖章才能生效,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拆迁的是出租房屋,拆迁人除了与被拆迁人外,还要同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而大家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也一定要明确协议当中的内容,如拆迁补偿方式、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违约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