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城市是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命名的城市荣誉称号,是军地共同颁发的国家级城市品牌,也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双拥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
"双拥模范城市",是指双拥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模范城市,是城市的一项荣誉。评选对象主要是全国各副省级、地级城市,后来发展包括县、市、区等。
省级双拥模范城由地级市党委、政府和驻军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评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省军区批准并命名,同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省级双拥模范城每二年命名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应举行命名大会,命名的时间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