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2022-09-20 12:44 房产法规 7397阅读 投稿:知识酷
最佳答案征收是指征收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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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是指征收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到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指出制定条例的目的之一是维护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化、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无论是公共利益的界定,还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开展,都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第二条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就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这是《征收条例》与原拆迁条例不去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开发的拆迁制度的本质区别。

在我国,一些地方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借助近年来流行的城市发展土地储备的方式,采取低价拆迁城市居民的房屋,然后通过招牌挂的方式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差,实现扩充地方财政的目的。

在实践中,建议房屋征收部门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入户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最好采取《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表》方式,当然也可以在就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取被征收人意见时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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