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2022-10-22 22:17 房产法规 7060阅读 投稿:知识库
最佳答案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切实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群众质量和效率,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切实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群众质量和效率,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一站式”迁移的含义和适用对象

1、“一站式”迁移含义。是指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户口迁移手续通过网上流转,不再开具纸质版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居民凭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理完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

2、适用对象。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办理户口迁移且需要开具《户口准迁证》的,实行“一站式”迁移。

“一站式”迁移申请人

1、申请迁移立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主应由年满16周岁的成员担任。

2、申请迁移入集体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移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

3、申请投靠家庭户的,由投靠人和被投靠户的户主双方共同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被投靠人不是户内户主但与投靠人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的,可以由被投靠人代替户主到场申请。投靠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被投靠户的户主或被投靠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将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交与投靠人,并出具《委托书》,委托投靠人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户口迁移中不能仅保留原户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不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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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户口迁移工作流程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符合迁移落户条件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经审核材料、信息真实无误的,迁入地派出所通过公安机关人口系统进行受理,按流程上报市公安局户政科部门审批。如不是整户迁移但户口迁移人为户主或者包括户主的,需由原户主当场指定户口迁出后的新户主。在迁移业务办结后,新户主应尽快到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调整户内成员关系,打印新的《居民户口簿》。

3、市公安局审批同意迁入后,通过公安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将准迁信息流转至迁出地派出所。《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迁出地派出所在本地人口系统中接收到“一站式”迁移申请后,对迁出人户口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出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登记。

5、迁入地派出所接收到《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打印《居民户口簿》。

6、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将对迁入人的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核实,发现与人口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将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户口登记项目。

7、因网络或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办理“一站式”迁移的,可按现行方式迁移户口,即群众凭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相关手续。“一站式”迁移实施前已办理《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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