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地没有限售是可以出售的。按揭中的房产出售涉及结清原贷款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
1、结清原贷款后出售:用自由资金或过桥资金结清;
2、不结清原贷款出售:通过转按揭完成。
转按揭要如何办理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
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