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通知卖房腾空房子。若房子有租户,卖方要提前通知租户到场,进行物业交割。
2、清点设备。买卖双方和租户共同检查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清点赠送家电等。
3、清点费用。水、电、煤、供暖和物业费,卖方提供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4、过户有线电视。双方携上月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有线电视初装凭证和新房产证到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5、核实户口迁出。双方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核实户口迁出。
6、双方签署“物业交割确认”。买方退换物业保证金并向原业主要齐各项费用发票。
7、办理物业更名。买方携带新产权证去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更名。
二手房物业交割注意事项
1、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也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