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中公积金部分实行自由还款,就是贷款人每个月可以设定一个低还款数额,但月供必须大于这个数目。其实这个数目就是等于等额本息的数额。但这个额度并非规定死的,可以每个月都临时调整还款额,有了钱多还,没了钱也必须达到低还款额。
商贷部分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保持一致。
组合贷办理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贷款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