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该退吗?
男女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不该退的,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正常情形下不退还彩礼钱。
例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男方已经给付相应的彩礼钱给女方,但是女方收到彩礼后拒绝与男方结为夫妻的,此时男方可以以诈骗罪为由起诉女方,法院应当判决女方返回财产,但是男女已经结婚,长期一起生活,或者双方一起生育了子女等有共同长期生活意愿的,可以不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