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三个最基本的条件是:签约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其中任意一个条件不满足的话,合同即为无效合同。
1、签约人不合法,合同无效
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合法签约人,无条件签约人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签合同,若监护人不追认,则无效。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合同需监护人代为签署。
(2)无委托公证或伪造委托公证,擅自替他人签合同,合同无效。
委托他人签订合同,需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携带公证书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二,就是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买卖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违规房产,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大前提,就是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以集体所有土地上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恶意串通转移房产,损害第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转移房产,需共有权人同意,且不能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3、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无效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不能如实反映双方意愿”条件的场景,就是采取隐瞒、欺骗、胁迫行为签订合同,而这样的合同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较为常见的是卖方与中介合伙欺骗买方的情况,但实际上买方欺诈卖方的情况也有,所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