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一般能让很多人们接受,但有些唯独不能接受的,就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状况。
经济适用房的地理位置大部分处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2、房屋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同时,需要搞清分摊的面积、使用面积等基本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需要追求大面积的房屋同时,也需要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更应该注重居室功能。3、合同
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等情况下,考虑自身的购买情况。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4、交房
房屋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索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光是简单的购买行为还不够,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购房者时时刻刻仔细行事,保证流程准确无误,尽量做到不吃亏,不受骗。
未满五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方针
新购经济适用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假如出售需由政府回购。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方针有哪些内容呢?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报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地点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提出请求,由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契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依照有关规则,已处理经济适用住宅的采购资历审阅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采购或由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家庭按原价出售住宅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经过摇号等方法断定购房人。购房人抛弃采购的,由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断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子和有关材料后,与产权人签定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挂号买卖双方信息,出具有关证实。
(三)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宅的,按下列程序处理
1.产权人向户口地点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提交书面请求,并供给原购房合同、房子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对请求材料进行审阅并入户检查,了解房子情况,承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定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出具的证实以及别的有关材料,向区县房子权属挂号部分请求处理房子搬运挂号手续。房子权属挂号部分将房子产权挂号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子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宅”字样。
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回购的住宅持续向契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什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满五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方针
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家庭获得契税完税凭据或房子所有权证满五年后,能够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宅。产权人应按原购房报价和出售报价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平等报价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宅产权人户口地点区县住宅保证管理部分能够优先回购。
出售报价低于市有关部分发布的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住宅报价(以下简称辅导报价)的,应按辅导报价核算价差。买卖双方对辅导报价有贰言的,可托付有天资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对房产报价进行评价,所需评价费用由托付方承当。
购房人按市场价采购已购经济适用住宅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能够按原购房报价和同地段房子情况根本类似的普通商品住宅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获得商品房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