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是:1、流动人口在杭州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而且连续居住年限满半年以上。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如果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杭州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