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拆迁的宗旨在于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对于一些不适宜居住的危房进行拆除改造,属于拆迁范围内的群众给予适当的安置,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危旧房改造办依据什么来拆迁?
一般来说,城市危旧房改造与传统意义上的拆迁不同,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拆除改造的房子确属危房;原住户要求改造住房条件;开发商建设投资不能马上盈利,所建住房标准为安居房,比商品房要低,政府在项目的前期投资上给予大量优惠;居民要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共同负担安置房费用。简单地说,危旧房改造项目其实是居民主动要求拆迁的项目,而传统的拆迁房则是居民被拆迁的项目。
除此之外,危旧房改造区居民的安置方法也与普通的拆迁户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危旧房拆迁安置有两种方式,即就地安置、异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就地安置由原主户自行解决周转用房,而异地安置的,按具体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要由当地政府来确定。
危旧房改造在本质是上在走由政府出政策,区、县政府出面组织,由住危房的人共同投资,共同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的措施。一般来说危旧房改造的项目所建的住房都是成本较低的多层普通住宅,而且回迁户占大部分比例,而被拆迁的项目,则无地段上的限制,可以盖高档、高层建筑,且不必考虑拆迁户的回迁问题。
通过危旧房改造,可以使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变成新房,变危房为安居房,而使居住者从使用权人转为房屋的产权所有者,相当于群众是按房改价用自己的钱给自己盖新房,这一举措对对改善城市环境和加强城市建设以及提升居民住房品质是十分有益的。
以上是关于危旧房改造的拆近标准以及安置方法,当前我国经济实现飞速发展,国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住房品质的需求也更加旺盛,但当前市场上的新房房价一路高涨,通过危旧房改造居民可以付出比市价更低的成本而住上新房,对于改善居民的住房水平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