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来源于西非国加纳,克拉的单位名称起源于13世纪的西非国加纳,其首都阿克拉为世界最早的黄金钻石集散地。由于各国语言交流障碍,便以交易地名为计量单位。克拉,又称卡、卡拉,从1907年国际商定为宝石计量单位开始使用,是珠玉、钻石等宝石的质量单位,和贵金属的纯度比例。
克拉计量:
1克拉=200毫克=0.2克。旧宝石书中一克拉约205.3毫克,如果换算成现定克拉,则一克拉要乘1.0265,这里只是大致说,因为旧时各国或地区的克拉值不尽相同。重量在1克拉以下的钻石通常也用分(point)作为计量单位,1克拉=100分。在钻石的证书上,钻石的重量都精确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IGI使用精确度为 0.00001 克拉的电子天平以称得精确的钻石重量,该钻石重量记录在钻石鉴定报告中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