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户口没有收养证算是收养吗?
收养一个孩子,需要到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材料证件和申请,通过之后,获得收养证,才可以。涉及事实收养关系问题案件的具体处理如下:
(一)离婚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查明了事实送养人的,不能在同案中处理,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明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已经死亡的,且事实收养人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在同案中对事实收养的法律后果一并作出处理,确认其收养关系成立;事实收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二)抚养、收养、抚育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问题时,查明事实送养人的,应当追加其为案件当事人,对事实收养问题一并依法进行处理。
(三)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无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实收养人确系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成立。
二、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有什么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收养一个孩子,需要按照相应的条例来进行准备,若准备好收养一个孩子且符合收养条件的,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登记机关机进行登记。但如果没有办理收养登记,但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属于收养,当事人可以补办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