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员为什么要自称“奴才”?这个称呼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知识库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中国政治历史上,从曾经的文质彬彬走向了野蛮。最为明显的是从唐宋文明政治到元朝野蛮政治的转变,从元朝开始,专制皇权一步一步加强,几乎压制了所有从下而上的社会组织正常发育,使得皇权一家独大。
北宋时期曾经追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士大夫与皇权共治天下的现象也一度出现,但这也只是中国历史长河中昙花一现。宋朝时期曾经出现范祖禹驳回宋仁宗签发任命文件9次,甚至翰林学士如果觉得皇帝意见有不妥的地方,拒绝起草诏书。但是从王安石变法开始,专制逐渐取代宽容,批评朝政的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却被王安石利用权势所打压。到了南宋,皇权的专制进一步加强,理想主义士大夫,如朱熹等在南宋已经找不到任何位置。
金朝开始的打屁股
在北宋的晚期,来自东北的女真族建立了大金政权,在建国短短十年时间里,消灭了草原霸主辽国,并且把北宋赶出了开封。按照文明发展水平,当时的金朝远远落后于辽和宋,但是历史却在此时进入另一个轨道。
在唐宋时期不杖责大臣的传统却被金朝人完全颠覆,金朝统治期间,当着群臣的面,杖责士大夫成为家常便饭。尤其是在权臣术虎高乞时期,对待士大夫动不动就用绳索捆绑,像对待奴隶一样吊打。当时的文臣都被迫身上带着一种“帝龙散”的麻醉药,在被打前嚼碎吞下去,能够减轻疼痛。金朝元好问曾经写过一首诗文《中州集》这样记载:“嚼蜡谁知滋味长,一杯卯酒地龙香。年来纸价长安贵,不重新诗重药方”。
金朝不仅仅是皇帝对大臣打屁股,而且大臣也可以对皇帝打屁股。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金朝的第二位皇帝完颜吴乞就被打过屁股,当时金国设置了一个专项资金,这些钱财只能用来打仗,而不能私用。但是完颜吴乞却偷偷私自挪用这些资金,于是群臣把他拉下宝座,带到院子里打了二十大板,然后又给扶回宝座,群臣再跪下谢罪。
元朝的奴才
这种打屁股的传统,逐渐被后朝传承下去,到了元朝逐渐习以为常,并且皇帝与朝臣这种主仆关系,也在元朝形成。这是蒙古游牧社会中,主人与奴仆关系逐渐演变而来的。比如在元朝给皇帝起草奏章里,下面臣子常常以奴婢自称。这种自称奴婢习惯,不仅限于蒙古人,当时西夏以及西北地区的色目人,以及后来的清朝,臣子都常常称呼自己为奴才。
不过有些学者认为,早期奴婢的称呼,是一种亲疏远近关系的表达,如果在主人面前称呼自己老奴婢,那么关系是非同一般的。在游牧民族文化里,奴隶是私有财产,只能效忠于主人,如果叛逃是要被砍掉手脚的,甚至处以死刑。
元朝皇家的老奴婢地位是非常高的,他们通常把自己的儿媳妇送到宫中给皇太子当奶娘,元朝宰相脱脱被称为奶公,也是因为太子奶娘的缘故。而且脱脱儿子与太子同岁,常年在一起玩耍。元朝奴婢的身份是世袭的,在元朝被称为“大根脚”,是一种尊贵的称号。
元朝起源于蒙古游牧民族,游牧民族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因此很难形成如汉族社会的高度集中的统治,他们通过逐级分封的形式,把各个部落给联合起来。而且把整个国家也当作自己的家产,常常是家事,国事不分开的,上下级的统治主要依靠个人的关系以及习俗,而不是明确的制度。
比如中央禁卫军、皇帝内侍以及国家机密部门,都采用的是“怯薛“的制度,也就是轮流值班的意思。这些“怯薛“人员都是地位显赫的家族,要么世袭的奴隶,或者拥有显赫军功之人。而且“怯薛“之中能够进入内廷的,是需要更高地位的奴隶,他们常常能够服侍大汗。
据《元史.董文忠传》记载,元代有个董文忠的“怯薛”,轮到自己值班时候,鸡鸣时分就入大汗帐,一直跪到晚上点蜡。如果值夜班,就睡在大汗的床前,如果半夜大汗要喝水或者小便,他不用点灯就可以把大汗所用的东西,递到面前。
虽然元朝也有宦官,但是服侍大汗还是主要依靠“怯薛”,这些“怯薛”不仅仅是千里挑一,而且能和大汗一起主持朝政,共议国家大事,是一般宦官不能相比的。而且一旦被选入“怯薛”,他们是能够在朝廷当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于是这些“怯薛”白天忙于政务,晚上过来服侍大汗。不管在朝廷当中地位有多么显赫,但是到了晚上,一样毕恭毕敬地服侍大汗。
“怯薛”不仅仅是“奴才”,而且还是地位与身份的象征,他们依靠与大汗这种私人关系,进入元朝的权力中心。虽然元朝也开设了科举,但是无论是地位很高的蒙古人,还是色目人,风头都盖不过“怯薛”。比如徐世昌《晚晴簃诗汇》记载:“终怜右榜人,不敌怯薛健”,这些科举之人,终究是抵不过这些“怯薛”贵族。
被朱元璋玩坏的“奴才”
但是汉文化中对于主奴的理解就不一样,当蒙元文化中的主奴关系被中原体制接纳以后,形成了毫无顾忌的虐待关系。尤其是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常常让官吏带着枷锁判文公,而且把贪官的皮给剥开,里面填充草示众。
如果说元朝的奴才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那么明朝却实实在在把官僚变成了奴才,实现皇帝的独裁统治。在朱元璋看来,元朝之所以会灭亡,最主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君主权力太过于分散,导致下面宰相专权,因此朱元璋直接把丞相这个职位给取消了。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和以及同党,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同时朱元璋还规定,明朝以后不准再设置丞相职位,如果有大臣上奏设立丞相的,要把此人处以极刑,并且诛九族。
朱元璋不仅仅开启了大臣奴才身份,而且对待大臣实施各种酷刑,除了“剥皮实草”,还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朱元璋还汇集整理了贪污案例集《大诰》,把这些残酷案例警示各级官员。
同时朱元璋还实行恐怖统治,建立特务网,专门负责追踪京城大小官员的行踪,并毫无法律根据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改为锦衣卫,这开启了军事特务机构的先河,这些锦衣卫由皇帝直接掌控。锦衣卫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实行种种酷刑,如剥皮、抽肠、刺心等。锦衣卫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而且进行不公开的审讯,造成无数冤狱。
元朝开创的君主专制并没有形成制度化,真正把大臣变成奴才,形成一套制专制度的是元之后的明朝,朱元璋把这种奴才的文化带入绝对君主专制,从此士大夫能够与君主共治天下的局面一去不复返。朱元璋把臣子看成奴才,稍有不满意就会剥掉臣子的裤子,打得血肉横飞,甚至诛杀全家。
回顾整个秦汉到明清的历史,我们发现皇权越来越集中,从唐朝时期,能请坐赏茶,君臣在一起坐而论道;到了宋代,宰相在君主面前,只能毕恭毕敬站在那里,叫作“立奏”;明朝呢,从首辅到文武百官觐见皇上,就要行三跪九拜之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