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铺富三代,存钱不如买农贸市场旺铺!民以食为天,菜场永不倒!以下是知识库小编整理的综合市场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综合市场租赁合同范文一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铺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租铺位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铺位座落于 四会市东城区第二工业区石材综合市场 ,铺位编号为: 至 共 卡。
二、铺位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铺位装修日期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铺位租赁自月日起至月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铺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铺位租赁每月每卡租金为人民币元,共以季度方式交租,即每季度3号前交租,依此类推。
2、第一、二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率为8%。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铺位租赁保证金,将原来定金改为保证金即 元,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押金退回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铺位所发生的水、电、清洁费和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如乙方造成卫生间下水道堵塞的,乙方应负责疏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铺位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铺位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铺位及用电负荷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方可进行。
六、铺位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铺位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终止原租赁合同,且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改铺位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铺位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满,铺位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政府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技术支付铺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铺位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二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甲方不退回其所有的保证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电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合市场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将位于×××××××综合市场内商铺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综合市场 ×× 平方商铺租赁给乙方经营为 副食 。不得转让其它用途商铺限制经营范围:不得卖(猪肉、三鸟、蔬菜等)如发现违约者立即停止合同。押金不退还,作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 租赁时间:租期为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赁合同
期满合同等件可优先给乙方租赁。
三、 签合同时乙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为理签约,退约时凭身份证和押金单退押金。
四、 该商铺的每月租金人民币整(¥ 元大写 )从签合同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每月卫生管理费元,并先交当月的商铺租金。在租赁商铺位期满后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收租金开收据给乙方(不含税票)但要保管好,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凭期间,租金、水电费、工商税收、卫生费、治安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迟交,交限于当月五号前以现金一次性自觉到市场管理处交清当月的租金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交月租金5%滞纳金,若逾期十五天不交租金,双方签定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作安排,押金不退还,作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乙方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期行霸市,缺斤短两等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 乙方必须遵从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及摆卖规定安排,服从市场管理人员实施市场管理,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闹事或经行霸市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位。
八、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及时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动原商铺的结构,租赁期间不得摆出铺前的空地或占用他人的商铺,不得占用门前通道,并保持门前卫生。
九、 市场各工商费、检疫费、水电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偷水电行为;发现一次罚款二千;引起火灾负法律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意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确认后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合市场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安徽某某蔬菜批发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某某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租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商铺位置、用途、面积
1. 位置:乙方所租的商铺在甲方号_______ 段。
2. 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经营使用。
3. 面积:所租商铺建筑面积为2。
4. 租金:/㎡/月。
第二条 租用期限及租赁者情况
1. 双方协定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
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提供的以上证件如有虚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双方所签订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的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行为负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 签订本商铺租赁合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的租金及其他优惠,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优惠政策。取消优惠政策后的租金,按照本市场相似的位置其他商户(不包括其他享受优惠政策商户租金)市场价格执行,对于取消租期优惠,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再享有租期优惠,并补缴相应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方式
1. 乙方应按年向甲方支付租金。(包含一个月押金,押金退铺时无息反还)
2. 乙方在第一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乙方在签约时,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到期前一个月,需缴清下一年的租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 甲方有权负责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使市场经营正常。
3. 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展位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工作。
4. 市场内所有甲方的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
5. 甲方应当协调处理和解决市场内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停电、 停水及停止一切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拖欠一个月以 上(含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清空商铺并且收回。
2.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乙方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及时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动原商铺的结构,租赁期间不得摆出铺前的空地或占用他人的商铺,并保持门前卫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或擅自关门歇业,则视作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另作安排,且前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等。若乙方确需使用超过电表负荷的设备,须向甲方申请,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予以架设专线,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商铺的使用权。如需转让商铺、委托经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经甲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交租金不退。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欠应交款项(含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同中所涉款项之一)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
(2)、擅自转让、转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
(3)、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4)、违法违规经营,经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纠正的;
2. 擅自改变商铺原有结构;
第七条 甲方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铺设施状况,乙方已确认同意
第九条 合同期满前,乙方有意续签合同,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安徽万里红蔬菜批发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