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碎石、石粉供应方,乙方系碎石、石粉需求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1、产品名称:碎石、石粉
2、规格:具体见附件
3、单价:碎石和石粉为57元/m3,该价格为固定价格,甲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涨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产品应符合乙方工程所需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具体见后面附件。
第三条:供货方式及验收标准
1、乙方负责提供车辆到甲方处运货,甲方负责把本合同所产品装车,具体验收计量标准以甲乙双方签字验收为准。
2、甲方供货以乙方的需求为准,具体指乙方每次来运货之前以通知为准。
3、甲方所生产的本合同产品除自己工地使用外,必须保证乙方工程的用量,在没有保证乙方工程用量的情况下,不得外卖。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预付款50000元(大写:五万元)。
2、每次乙方预付甲方货款100000元,在甲方按照100000货款履行本合同产品完毕后,乙方再预先支付100000元货款。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1年,具体以南大梁高速第16标段路面工程铺设用料的期限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须支付给另外一方违约金20xx00元(大写:贰拾万元)。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该法院甲乙双方约定为合同履行地所在地法院)。
第八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到甲方处运货所经过南大梁17标段的路段路面畅通。
第七条、本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经双方签章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月xx日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