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等。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而且也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而且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
除此之外,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但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