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采购合同。合同文件:《拟采产品报价表》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产品。
2.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不属于货物本身质量问题的故障及人为破损,乙方概不负责。
3.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仅限于质保期内)
4.乙方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有检验报告。
二、货物包装、发货及运输
1.乙方在货物运发前及到达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距离内,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接收地点给予签收后,一切防潮、防锈和破损装卸与乙方无关,乙方只负责安装,安装验收完毕后,甲方在合同注明验收完毕,乙方只在质保期内负责三包。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货物签收后,即与乙方无关,甲方负责。
三、验收
1.乙方交货应按出厂规定及标准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测并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然后在合同内由甲方注明检验合格,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有关质量、规格、性能的检验即视为最终验收。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依照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质量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的地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4.本次采购货物的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日期及交货方式
1.自《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90%,即: ‘’(¥ )元,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2.由甲方通过转账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3.乙方应向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价款总值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4.乙方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提供的消防器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影响消防功能而产生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包括因此产生诉讼而引发的律师费用等间接损失,
7、在签收货物过程中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最终决定,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8、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一系列消防验收工作。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其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即时通知对方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时间并继续履行合同
八、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因不能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