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确立此买卖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名称:木质防火门。
2、品种规格:详见买卖双方确认的工作量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按照国家消防部门制定的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为标准。
2、按照买方提供的图纸设计要求,卖方保证供货并安装。
3、门框、门扇均采用优质梓木,面板采用红柚面板。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到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1、交货单位:宜春市森林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2、到货地点:宜春市上高。
4、交货期限:与土建同步。
(四)产品的价格数量与货款的结算:
1、单位:防火门320元/平方米,包括门框、门扇、防火门五金配件、安装费、运费,包括油漆,不含税金及装饰工程(油漆为工程油漆标准、一底一面)。
2、工作量约400平方米。
3、总金额约128000元。
4、付款方式:预付总价款的30%(约38000元),安装完毕支付总价款的50%(约64000元),消防验收合格支付总价款15%(约20190元),余款质保金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买方一次付清。
5、结算依据以买方提供的门扇洞口实际尺寸结算工作量。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对所售产品的质量承诺:保质保量保工期。
2、卖方提供产品的型式认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3、保质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包换及装修,接到通知后12小时到场调换及维修。
(六)验收标准及其它:
1、卖方进场作业,买方有义务协调卖方与施工单位工作配套。无偿提供水、电、垂直运输等施工条件。
2、防火门验收由买方申报,卖方提供完善的防火门竣工资料,确保消防竣工通过。
3、卖方在防火门、五金配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应积极申请消防验收,最终期限不超过肆个月,否则,卖方将视为防火门已通过消防验收,买方应支付剩余贷款。
(七)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不必要一合同有关的争议,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仍不能协商解决时,将提交 法院处理。
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买方: 卖方:
户名:
代理人: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