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条件:1、拥护我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我国国籍。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等。司法考试一般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
2001年6月30日,九届人大第22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两法修正案附则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这标志着,合律师资格、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三项考试于一身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正式确立。
考试科目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