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深入分析当前的依法行政工作,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
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依法行政,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学习,提高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依法行政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依法行政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围绕重点,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四、服务全局,全面规范依法行政执法的行为。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五、化解矛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复议。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我镇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2、按照“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流域,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领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
3、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建立法律培训制度。通过自学、法制讲座、集体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日,并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测试。
5、围绕《纲要》和《决定》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重大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众评价机制等,并认真抓好落实。
6、根据《纲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完善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
7、结合本镇实际,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数量达到100%。
8、推行决策事前审查制度,实行决策案卷管理制度,加大决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和价格调整、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领域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9、对《纲要》和《决定》要求建立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
10、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清理工作。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及时下发我镇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做到出台前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出台后通过规定的形式公布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向社会公布后评估实施效果,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深化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权力清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动态管理,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逐步推动权力网上运行,实行信息共享,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2、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1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度认真落实《霍山县行政机关规范必文件备案监督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异议处理工作,备案机关要对备案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1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查利用执法之便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
15、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建设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通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及时将处理结反馈举报人、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