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全镇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林业站负责制定、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的镇直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在森林防火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村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要密切注视火灾发生点的火势变化,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农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各村请求救助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的。并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单位有镇政府、镇林业站、派出所、纪委办、财政所、民政办、民兵应急分队和各村。由政府领导任正、副指挥长,其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指 挥 长:王苏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张治江(镇政法委书记)
成 员:陈南方 赵 忠 喻丛宇 肖榜星
冉卫江 吕文兴 王 武 王 飞 潘庆英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职能划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林业环保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搞好值班调度,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抓好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
镇民兵应急分队: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防火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调集人员迅速进入火场。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同森林派出所对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镇纪委办:负责森林火灾行政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监督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追究处理。
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检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保证森林防火配套资金到位。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灾民的救助安置和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血。
四、预案处理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村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4)及时传达镇政府指示,召集成员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准备。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到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坐阵指挥;
(2)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3)对发生在行政村边界的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4)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3、扑火援救分以下工作组
作战组:由副镇长何能军任组长,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制定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变动和发展趋势,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靠前指挥和向上汇报,及时提出扑火救灾物资供应计划。根据指挥部的部署,调整作战方案,调整扑火力量,处理火场的紧急避险等工作。
后勤组:由党政办、林业站、安管站、电信所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调集和分配扑火工具、机具和通讯器材,根据指挥部提出的粮食、物资供应计划,及时组织调配供应。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和后勤营地。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的食宿。
医疗组:由镇卫生院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组织、管理好扑火救灾的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和护送伤员,搞好灾后防疫工作。
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由派出所、民政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负责起火原因调查,掌握受灾林区社会动态和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工作,做好灾后群众的疏散、安置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救济和抚血工作。
五、扑火力量
采取以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为主,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森林防火指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六、通讯联络
电信管理部门要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协助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证火场内、火场与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与镇森林防指通讯畅通,并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镇森防指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前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随时保持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扑火灾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七、后勤保障
林业站要组织、调集扑火工具、机具、通讯器材,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部门要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灾民的救灾、疏散、安置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济等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病员的需要。
八、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林业站会同所在村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镇森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九、宣传报道
对重特大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镇党政办进行现场采访,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火场情况。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报上级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