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控因治超检测引发的突发事件和交通堵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在道路治超或站点治超过程中出现的道路堵塞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发生抗拒检测,强行冲卡、闯关,暴力抗法,围攻执法人员等恶性事件造成交通堵塞;
(二)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三)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积极动员,全力应对”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专业处置与动员相结合”和“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由治超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
三、组织体系
组 长:汪 东(分局局长)
副组长:韩 锋(分局副局长)
崔宝玉(分局治超科科长)
成 员:高 鑫(治超一大队队长)
高 堃(治超二大队队长)
徐迎伟(治超二大队队员)
张正律(治超一大队队员)
齐紫轶(治超一大队队员)
崔 岩(治超二大队队员)
配备车辆:辽D07777、辽DG46523、辽DG7458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治超办公室,应急值班电话:024—5771。后勤保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应急机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
2、组织好各治超成员做好应急车辆运力储备。
3、负责对全县道路非法超限超载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路面动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根据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展开工作。
4、对突发事件处置实施统一领导;
5、组织、指挥、处置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启动标准
突发事件应急启动级别分为:Ⅰ级、Ⅱ级。
(一)Ⅰ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
2、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3、治超工作中发生恶性事件导致人员伤亡。
(二)Ⅱ级启动标准
1、因治超检测省道干线公路堵塞12小时;
2、治超工作中出现恶性事件但未构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五、应急响应程序
当达到Ⅱ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带班领导联合公安局、交警队当地负责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应急处置,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
当达到Ⅰ级事件启动标准时,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并迅速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同时上报市局应急办。
六、具体处置办法
车辆因治超检测发生道路交通堵塞达到Ⅱ级、Ⅰ级时,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紧急预案,公安部门疏导交通,治超检测站点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通知前往其他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处理。
在治超工作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车辆发生爆炸、泄漏、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妥善处理。
因治超检测引发交通堵塞,影响生活必需品和国家重要物资正常通行时,应急小组要联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疏导交通、分流车辆,交通部门要开通应急通道尽快放行,治超检测点要记录没有检测的货运车辆号牌,统计车辆数量,并通过市治超领导组应急机构,前往其他治超检测站点对其进行检测处理。
七、保障措施
各治超成员单位储备必要的人力准备和物质储备等,做到随时应急支援。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办公室负责车辆和物品的日常储备和保养。
八、责任与奖罚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应急处置解决不当引发事件升级的治超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
2、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分局
二〇X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