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组织,加强管理,不断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为保障20xx年除四害各项工作的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区爱卫会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真抓实干。
(一)要充分认识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除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作为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社区和重点单位专(兼)职消杀队伍的作用,认真实施各阶段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区爱卫办在每次消杀工作实施之前,对全区消杀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各乡镇街道爱卫会、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乡镇街道防保科和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除四害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技术指导力度,要规范和完善“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掌握“四害”动态,按要求做好密度监测、四害抗药性监测和药效检测等工作;要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为开展除四害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三)要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除四害工作列入日常卫生监督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区爱卫会将组织除四害督导员进行不定时除四害长效管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多次督促后整改不力的单位,按照《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予以处罚。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区爱卫办、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要设立除四害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科学有序,强化治理,进一步降低“四害”密度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提高除四害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复查考核,城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各项除四害工作。
(一)灭鼠工作。要积极开展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进一步落实防鼠设施,彻底消灭鼠类孳生场所和鼠迹。
(二)灭蝇、灭蚊工作。要根据蚊、蝇密度季节性消长特性,在4—11月对外环境进行药物喷洒灭蚊、蝇活动,同时要抓好垃圾、粪便处理和控制积水为重点的孳生地清理等关键环节,控制蚊、蝇类孳生,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做好垃圾容器密闭、定期冲洗,要在清除卫生死角、疏通阴沟、积水、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各类食品相关重点场所(如单位食堂)的防蝇设施。
(三)灭蟑螂工作。在做好日常灭蟑工作的基础上,7—10月份要开展统一灭蟑活动,城区各单位、社区和近郊行政村要发动居民,开展堵洞抹缝、搜捕蟑螂卵鞘,消灭蟑类栖息场所,在此基础上开展药物消杀,控制蟑类繁殖,特别是各灭蟑重点单位,一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消灭蟑类孳生繁殖的基础上,规范药物灭蟑工作。
三、抓住重点,统一投药,切实做好农村除四害工作
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做好鼠类密度监测和种群分析,开展全区农村、农田春秋两季灭鼠突击活动,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降低农村和农田鼠类密度。要按照创卫要求,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药物灭鼠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各乡镇、街道的灭蝇、灭蚊,灭蟑工作,重点是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清理孳生地等关键环节,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重点单位的“三防”设施。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要在4—11月份,开展外环境药物消杀,降低蚊、蝇密度。7—10月份与城区同步做好灭蟑工作。
四、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推进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城区的公共环境、城中村、社区及200平方米以下五小单位继续推行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市场化运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要做好宣传发动、孳生地控制、四害监测和市场化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维护,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要督促单位、居(村)民落实除四害措施;要切实做好公共环境的鼠、蝇、蚊、蟑情况(包括鼠迹、蝇、蚊、蟑螂孳生地和四害栖息场所等)调查和强化对PCO公司规范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城区各单位,特别是宾馆、饭店、小餐饮等除四害重点单位,以及自行杀灭“四害”有困难的单位,要尽快实施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对已创、新创市级以上的卫生乡镇、街道,要转变观念,深化除四害改革,积极推行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监测,提高除四害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