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由集中专项整治向长效管理机制、由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由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健康的“五项转变”。积极探索有效的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我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示范引导。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努力,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尤其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其他重点领域企业中,每个行业创建2户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整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实现基层和企业安全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始兴县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四、创建对象和条件
在始兴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企业。
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并兑现奖惩。
(二)完善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其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安全生产的工作、责任、措施到位。从业人员超过1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健全工作规则。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用于隐患整改和改善劳动条件;每月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并有专题会议记录;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开展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四)加强整治应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立足应急防范,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企业内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价,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那些投入大,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跟踪监控措施,分期完成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有具体方案和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严格执行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我县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账和各生产环节、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职工依法参加保险,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三同时”;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所有特种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管理,定期检测率达100%;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持证率达100%;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六)实施民主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对安全生产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七)安全氛围浓厚。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面向普通员工,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采用喜闻乐见、寓教育于乐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和浓厚的安全氛围,帮助文化程度较低人群提高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广大员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同时,企业必须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对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接受职工监督。
(八)安全效果明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内应无“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数大幅度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事故。
五、实施步骤
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计划用一年时间,分4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xx年4月30日以前,各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作会议,积极宣传、鼓励企业加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条件及评定标准,进行情况摸底,初步确定创建对象名单,填好始兴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于3月30日前做好申报工作(上报县安全监管局综合股,联系人:莫伟军,联系电话6133693,自动传真:3325693)。县安全监管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企业名单,经过初审,有针对性地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企业中选择一批创建对象,通过组织人员实地考评,进一步确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xx年5月至11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工程,实现标准化示范企业工程的基本目标。县安全监管局将针对企业不同实际情况,通过举办讲座、召开现场会、实地参观考察、一对一结对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创建过程的实际困难,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效果明显,并探索出具有特色成功经验的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及时总结,写出示范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2月,县安全监管局组织检查验收,进行专项考核评比,对工作业绩突出、示范效果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授予“始兴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牌匾。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总结,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范围推广安全生产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动员其企业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对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找出不足和差距,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起和谐统一的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全面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不起来”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务求实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的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帮助企业总结提高。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整治事故隐患是示范工作的重点,对特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以及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要落实到关键环节和关键人物,要有过硬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摸清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情况,建立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对查出的隐患,要运用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融体系参与的安全投入机制,保证投入,从治本上根治事故隐患,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示范工作中,各标准化示范企业要不断吸收国家、省和兄弟市新的经验作法,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不断实践,不断丰富和提升示范工程的内涵。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