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制度三公九卿制中的三公不包括廷尉。汉代的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与地方两个系列,中央确立了三公九卿制,所谓“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主管监察。
丞相,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有一个秘书处十三曹,下辖九卿。
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掌握军权,战时听从皇帝的命令,可凭皇帝的符节调动军队。
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地位低于丞相和太尉,丞相和太尉品秩为一万石,御史大夫品秩为二千石。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弹劾中央和皇宫一切事;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