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生证时,需先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申请补发时,需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署意见。由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一个月内确定无法找回后给予补发,若在这期间找回了,需撤回申请。
学生证的补办方法
学生证丢失了,应及时的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需登报说明改证作废,申请补发时,需要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署意见。
由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给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有一个月的考察时间,确定无法找回后可给予补发,如果在考察期间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学生证因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的,一律不予补发。学生证的里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经审定的各栏内容需要更改,应该持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