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语出《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工民,有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
2、工人:古称“匠人”。今称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区别工人与否不在于是否从事体力劳动而在于是否占有生产资料)。
3、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类似古代的武士、骑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4、医务人员:一般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又称医务人员或护士,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5、政府单位:指在我国境内通过政治程序建立的、在一特定区域内对其他机构单位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权的法律实体及其附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