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3、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0%。职工个人不缴纳。
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70%,职工个人比例为0.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