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活动包括购销活动、商业活动、经济活动、劳务性质服务四个方面。
1、购销活动:直接从事商品购销的活动。如批发商、零售商等“中间商”直接从事商品购入和卖出进行谋利。
2、商业活动:“辅助商”为“中间商”的商品购销直接服务的商业活动。诸如运输、仓储、加工整理等。
3、经济活动:“金融中间人”为商品交易提供间接服务的经济活动。如金融、保险、信托等。
4、劳务性质服务:“营销服务机构”为商品交易提供劳务性质服务的活动。如饭店、旅馆、影剧院以及商业咨询、广告、信息、市场调研等。
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参与商品交易业务,促使买卖行为发生和实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它是连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介环节。中间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许多类型:按是否拥有商品所有权,可分为经销商和代理商,前者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拥有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按其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又可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前者是不直接服务于消费者的中间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