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指的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大写数字多出现于银行的收据中,这样有效防止有人将数字涂改而伪造收据。
历史渊源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数字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