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发生,也称偶然发生,是指生物无父母而产生的概念。与此相反,有父母产生的则称为有亲发生。自然发生自古以来就被相信,近世纪以来,围绕这个问题曾出现许多反复的争论。
自然发生法是指
16-17世纪,帕拉塞尔萨斯与赫尔蒙特就鼠、蛙、鳗等的自然发生提出了实验根据和处理的方法。
自然发生说根本就是基于生源说概念的学说,即繁衍于世界各地的生命的生源物质组合而产生的,也就是生机论。
19世纪后半叶,海克尔指出,实际研究仍限于涉及有机溶液中的自然发生现象,并将此称为胞质发生,相对地把无机溶液中的生命发生称为自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