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一般星期六日不上班。医保办工作职能:
1、在医保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各项医保政策。
2、负责办理参保教职工的参保登记。
3、办理参保教职工的个人“证历”。
4、办理单位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及单位职工的医药费的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