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由于1948年12月1日,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1653宣告成立,当日即由河北省平山县银行发行第一批人民币5元第一版、10元第三版和50元第一版,标志着第一套人民币正式诞生。
194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至北平(今北京),各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中国唯一合法货币,在除台湾、西藏以外的全国范围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