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之后再经欧洲人将其现代化,人们以为是阿拉伯发明,所以人们称其为“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
阿拉伯数字使用的场合:
(1)物理量量值。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且数字后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如:3 kg、45 m、2 min 等。
(2)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如:20 世纪 90 年代、2005 年 12 月 12 日、16时 15 分等。
(3)计数单位前的数字。计数单位前大于 10 的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整数 1~10,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又很得体的地方,也应该用阿拉伯数字。如:12 支铅笔、4 根管子、1 朵花等。
(4)计数的数字。不论是图表还是记述性文字中,计数的数字都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整数、小数、百分数、比例等。
(5)型号、编号、序号、代号等。科技论文中经常出现仪器型号、样品编号、标准号等,这些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前经常带有“第”字。如:ML 1332 检测仪、GB 18745、第8 小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