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记过处分还能升官。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并可以晋升。
在处分期满自动解除后,可以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而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什么是记过处分
1、有过错的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2、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可以在时间限制过后取消该处分。
3、记过处分可分情况而定,犯的错误较严重的称为记大过或严重处分,而错误影响较小,犯错情节较轻的称为记过、处分等。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