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要到县、市的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房产公证要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后,公证机构会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决定受理的,申请人要支付公证费,公证机构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的外,其他的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合同),按照规定持有关的件办理转户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 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 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 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 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 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 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 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如何办理房产公证?
1、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资料;
2、公证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