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长达半年的26个省份的户籍居民可以携带居住证等证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本篇指南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办理条件
在北京市稳定并且合法就业、上学、居住在北京半年以上的26个省份的户籍居民。26个省份包括: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海南省、陕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四川省、辽宁省、吉林省、甘肃省、湖南省、浙江省、重庆、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民可以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但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不可在异地办理。
办理材料
换领(1)身份证件:换领人的原身份证件。
(2)居住证:换领人在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居住卡或者居住登记卡。
(3)照片:换领人近期的免冠一寸白底照片与照片回执单。
(4)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
补领(1)居住证:换领人在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居住卡或者居住登记卡。
(2)照片:换领人近期的免冠一寸白底照片与照片回执单。
(3)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
办理流程
申领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补领或换领身份证的申请。
交验相关证件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后,领取领证回执,通知领证时间。
在指定时间,申领人携带领证回执、原证件到办理地点领取新证件,交回原证件。
办理地点
派出所:城区任意户籍派出所、远郊区城镇派出所。
户政大厅: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
城区任意户籍派出所:每周七天对外办公。
远郊区城镇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周末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户政大厅: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办理费用
换证:办理异地换证业务需要20元。
补证:办理异地补证业务需要40元。
办理时限
申领人在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20日内即可领取证件。
特别提示
1.领取新身份证件时,要交回原证件。2.外省市户籍的公民不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北京市人民政府 http://www.beijing.gov.cn/fuwu/bmfw/bmzt/sfz/blzn/t15279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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