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进城土地可保留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留可以说是对农民朋友最友好的改变了,以前的时候,在城市户口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只能二选一,现在则是由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也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经营权可入股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流转方式局限于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限制条件非常严苛,改变之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名为土地经营权,相应的也增加了入股的权利。
三、受让土地经营权新条件
针对土地经营权的承包转让等事宜,以前的规定限制了受让人的范围,只允许有能力进行农业经营的人作为受让人,现在的变化则是可以在有经营能力或者有经营资质而选一即可。对于这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相应的备案。
四、承包期满再延长三十年
很多农民担心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即将到期,这次的修订规定到期后的可以再次延长30年,大大增加了农民的信心,可以不再为没有土地的日子发愁。
五、土地流转次数不受限
细观这次的修改,我们不难发现这次修改的内容更多的是站在农民的角度考虑问腿,对于流转的次数不再限制,但是每次流转都要到村集体进行相应的登记即可。
六、拆迁补偿是必备条款
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村与城市的界限慢慢的的模糊起来,很多农村也成为了征地拆迁的批准范围,对于农村的一系列征地拆迁问题,补偿条款是必须的,必须有相应的分配方案。
七、是否用于非农建设不再一刀切
对于土地的利用也放宽了限制,之前的规定是必须农用,修订之后的规定则不再限制非农建设的使用,只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许可即可。
八、弃耕抛荒或追责
如果你对自己的土地荒废两年或者未经许可改变用途达到两年,那么发包人有权终止流转协议并收回土地。如果在土地经营的过程中,有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至于赔偿的方案和涉及范围还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
九、经营权可进行融资担保
鉴于生活的需要,如果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并进行相关的备案之后,可以进行融资担保的业务,新的规定在土地经营权之上增加了金融性。
十、承包权被登记造册
在新规出现之前,一个大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人头划分的话,妇女是不被计算在内的,妇女的权益久久得不到相关的保障。新规更改后规定,妇女与男性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拥有了平分的资格,这样的改变充分的保障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