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房屋拍卖流程如下:
1、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房产拍卖的在30日前进行公告,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2、竞拍人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
3、拍卖开始后,竞拍人进行出价,如竞拍失败,保证金会退还,如竞拍成功,应按照法院在竞买公告中的要求打款方式进行一次性付款。
4、等法院通知竞拍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即可自行办理拍卖房屋的过户。
法院执行拍卖次数有限定吗
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