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处于抵押期间的房子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个过户的障碍。因此在那个买房人他愿意代为清偿债务,消失那个抵押权之后,它是可以办理房子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这个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在那个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他转让这个房子,但是没有告知抵押权人,也没有告知那个受让人的,这个情况下签订合同也是有效的。这个只要那个受让人他代替了债务人清偿了全部的债务,使得抵押权消灭之后,这个房管局部门他是接受房屋的过户手续的,但无论如何这个买卖合同它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买卖被抵押的房子有哪些限制
1、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3、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有抵押人继续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