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是一个很流行的趋势,但是,随着二手房买卖市场的不断繁荣,越来越多的二手房买卖的纠纷也就逐渐的涌现。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许多卖方经不住价格的诱惑,就会出现一房屋两卖的现象,让不少买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除了利益上的损失,自己的情绪,心里也受到了影响,说的严重一些就是精神打击。
讲述一个案例,让更多的买方了解到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一房两卖:
李某是一名公司职员,为了能在北京买套婚房,他关注了很久犹豫了很久纠结考察了很久,不为别的,只为房价涨得过高过快。2011年7月底,正是金房价一日三涨的时候,李某不敢再等了。随后他看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30.11平米的单身房,与房主林某见面后,几经讨价还价,李某终以51万元的价格将房子拿下。因交易房屋当时处于出租状态,双方约定首付款51万元在同年12月10日(即租赁期满日)前支付,并在该日前办理过户手续。8月1日,双方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按约支付了2万元定金。接下来,李某忙着筹钱只等对方按时交房了。
当时房价涨的过快,经不住诱惑的林某于同年11月12日又将房子卖给了一个叫陈某,并随即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这一次林某把房子卖到了61万元,比当初与李合同上约定的房价高出了10元。就在林某为了多卖10万兴奋中。交房时间到了,李某随后找上门,这就纠纷来了麻烦也就来了。李某很无奈,愤怒。但是大家心里清楚,房屋一旦过户,是不可能再改回来,但是李某也是表示的愤慨,也是表示不会善罢甘休。
事后去找林某理论协商赔偿损失不能达成一致的无奈下,他一纸诉状将林某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赔偿实际损失8万,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对双方签定的合同性质产生争议,李某说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林某则坚持认为是定金合同。林某还辩称多次催支付首付款,但拒不履行,应视为其自动放弃权利。
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林某双倍返还李某购房定金4万元,并一次性赔偿李某损失10万,诉讼费亦由林某承担。
经过这个案例,大家是不是更真实的感受到二手房一房两卖对买方带来的影响,利益的损失。若真有买方遇到此事,也应像案例中受害者李某一样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