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协议;一.协议三方当事人;甲方:电话:乙方(业主姓名):楼栋号:栋单元号房;乙方(业主)身份证号:电话:乙方委托人姓名:电话;丙方(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二.总则;1、为保证小区业主住宅装修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小;邻关系以及小区整体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广西钦州恒祥;内装修具有管理权,现甲、乙、丙三方就装修阶段的管;以共同遵守,具
装修协议
一.协议三方当事人
甲方: 电 话: 乙方(业主姓名): 楼栋号: 栋 单元 号房
乙方(业主)身份证号: 电 话: 乙方 委托人姓名: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二.总则
1、为保证小区业主住宅装修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小区内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小区建筑物、住宅毗
邻关系以及小区整体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广西钦州恒祥豪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区内各业主的室
内装修具有管理权,现甲、乙、丙三方就装修阶段的管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与物业公司签署本协,
以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2、 三方对本协议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三.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⑵《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⑺《住户手册》
四.本协议细则
1、装修工程申报与审批
⑴.业主在装修前应先带领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装修,并与装修单位负责人共同填写《业主室内
装修申报表》并附装修施工平面图、水电图等图纸,及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
⑵.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以甲方审批的《业主室内装修申报表》为准。
⑶.服务中心收到业主的申报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由业主或装修单位负责人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装修施工三方协议》,取得服务中心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装修。
2、管理规定
⑴.物业服务中心依据《业主临时公约》和本协议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装修人员必须服从服务中心
的管理。
⑵.甲方聘请专业的清运公司对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置,收费标准如为:按每建筑面积3元/㎡。
⑶.施工时间规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5:00-18:00(冬季)
星期六、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⑷.装修外观要求:乙方装修只限于户门以内,全部外立面景观不得作任何改动,不能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设计使用功能;严禁户外安装雨蓬;严禁改变栏杆颜色及玻璃上贴纸;
⑸.室内不得随意打洞、取消隔墙;严禁野蛮施工、重锤敲击墙、地面;严禁改动外墙;严禁损坏梁、柱及承重墙;严禁改动跃层楼梯;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负载,如增加砌隔墙、安装大型灯具等。
⑹.不得破坏或更改厨房、厕所、阳台的防水层,装修前应对卫生间、阳台试水,看是否有堵塞渗漏现象。 ⑺.厨房不允许安装窗式直排式排气扇,厨房油烟必须由管道式排气装置统一排入烟道;严禁封闭户内的各检查口、地漏。
⑻.预埋的可视对讲等弱电线路严禁改动;煤气管道的更改需向煤气公司申请,严禁自己改动。
⑼.安装空调时请告知服务中心,并按指定位置安装外主机,严禁在空调搁板以外安装主机;热水器的进出口建议安装角阀及止回阀。
⑼.室内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自行清运,不得堆于小区或户门外;
3、装修现场规定
⑴.装修人必须在入户门外张贴《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必须衣着整齐,并接受保安人员的监督、检查; ⑵.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煮食、打闹、住宿。
⑶.装修材料的运输必须包装好,再使用电梯运送;对于超高、大、重的物料,必须据楼梯尺寸大小,预先分、拆好,不得在小区任何地方进行分、拆加工。
⑷.由于运输材料而造成公共区域污染、损坏,由业主负责清扫干净,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物业公司代为清理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4、装修现场安全的规定
⑴、装修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
⑵、装修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每个装修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装修单位必须配置标准不少于一个有效灭火器2㎏/50㎡。
⑶、装修用电不得使用超大功率机具,严禁乱拉、乱搭电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移动式电缆,不得使用花线代替,不得使用公共部位的阀门及消防设施。
⑷、严禁高空抛物,若发现以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工程验收规定
⑴、隐蔽工程和水电工程在施工完成前,必须向服务中心申报验收。如未经验收自行隐蔽,服务中心有权强行拆除覆盖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⑵、装修工程完成,业主和装修队的负责人须到服务中心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服务中心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正常使用三个月后复验合格,装修单位或业主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电梯运行规定
⑴、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套装门、推拉门、整体厨房、组合家具必须使用专用货运电梯运送,不得借用或偷用客运电梯。(材料、家具高度和宽度不得超出电梯洞口平面尺寸)。
⑵、使用货梯搬运沙石、水泥、垃圾等,必须用袋做好包装,用布铺垫在轿厢地面方可放置装修物料,物料摆放须平衡,避免轿厢倾斜,影响运行,不能重叠堆放。如有沙石垃圾掉进轿厢门道轨上,必须马上清理,做好保洁工作。
⑶.进入电梯的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00cm;宽度不得超过130cm。
⑷、电梯在装货过程中,只能用手按住开门按键,严禁使用硬物击打按钮(如:钥匙、螺丝刀等),撞击门板,不得用身体倚靠轿厢门或使用物品阻挡轿厢门,不得长时间站在门中间。
⑸、等待使用货运电梯搬运时,请自觉有序地等候,不得野蛮搬运。货物须轻放在轿厢内,不得抛放。货物不能堆放在候梯厅、大堂及走廊。搬运时不得阻碍其他人员的进出,必须礼让业主、行人先用电梯。 ⑹、电梯的使用要自觉接受物业人员的监督,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⑺、货物运送期间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和损坏电梯设备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⑻、业主和装修人应该文明乘梯,在乘梯时,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在电梯内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和刻画。
五.三方的权利、义务
⑴、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有权利对本小区的所有装修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有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有权制止不良的装修行为。
②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有关的装修管理规定,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醒乙方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为乙方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③甲方需定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需对装修垃圾清运人员进行监控,确保小区安全。
⑵、乙方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①业主有权利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规定内的装修活动;业主要对自己所聘的装修单位或个人在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损害公共、他人利益的行为负连带民事责任。
②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小区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③业主在装修时,需将装修垃圾自行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堆放点,并自愿按上述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
且保持袋装状态,交由甲方清运出小区。
④业主有义务对自己所聘的装修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装修规定的学习,有义务遵守本协议。 ⑤业主为因装修给自身房屋及毗连房屋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⑥业主或装修方如未按照电梯运行的规定执行,将追究相应责任。
⑦业主或装修方如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电梯的任何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业主或装修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⑶、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详尽了解《物业管理条例》、《住户手册》、及本管理处其它附属约定; ②、丙方同意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如有违反,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意甲方采取相应措施,并就所耽误的装修工程进度和其他损失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③、丙方在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予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装修完毕由业主和丙方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验收,如无违规记录,3个月后,在甲、乙双方和相邻住户验收认可的条件下;如不符合,甲方将按约定要求恢复原状,并追究丙方的其他责任。
六、其他事项
⑴、本协议未规定事宜,按本协议指明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协议指明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未有规定的,三方协商解决。
⑵、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均具有相同法律约束力。 补充条款:安装防盗网须按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及规格。
七、承诺 业主方/装修方承诺遵守本《装修施工三方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甲 方: (盖章) 乙 方(业 主):
(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丙 方(装修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