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食用油产品购销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均需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在产品的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甲方保证乙方在购买时,产品无霉烂、变质,且在保质期内。
三、乙方购买菜籽油后,在储存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超过保质期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交提货地点:甲方库房交货(甲方代办运输运费乙方承担)
六、 结算方式及时间:现款现货,尾款于每月25日前结清。七、违约责任:需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或供方不按期提供货物(因需方不按时支付资金除外),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未履约部分金额20%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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